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等未对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列为发展对象以后,党组织要做好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支委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相关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也不宜拖得太久。因此,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1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除担负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组织重要事项,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等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外,其重点任务还包括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入党介绍人不能由自己约请。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等,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首先要优化社区网格设置,一般以居民小组或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原则上覆盖300—500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理顺小区党组织与网格党组织隶属关系:有的网格含有若干小区,那么网格可以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小区设立党支部(党小组);有的较大小区包括网格,那么小区可以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网格设立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有关规定: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公务员,经组织选调,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脱产培训,以及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公务员,应当每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
中央组织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示范培训,安排一定数量的基层骨干师资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参加;各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培训1次;各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1次,对村(社区)其他干部每3年轮训1次,加强村(社区)后备力量培训。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
问 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间上有什么要求?